内容概述:为加快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升、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品牌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5号)及《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有关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抓紧申报
为加快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升、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品牌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5号)及《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有关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抓紧申报:
1.特色现代农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建设,农业良种、技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半岛体育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发展休闲观光、设施精致、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台创园公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及农民技术培训等平台 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事项。
2.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漳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机)产业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厂房建设,技术、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农机企业设备购置,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事项。
1.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及园区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企台农及涉台农业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以由管委会承担。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资金扶持对象:漳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机)产业园区内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半岛体育,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企台农及涉台农业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以由(市、区)主管部门承担。
3.已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单位可以申报,但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半岛体育。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编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项目预算书和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参照附件,一式三份半岛体育,A4纸打印),并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
农民创业园管委会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规模,负责项目策划、遴选、推荐工作,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确定补助项目内容及扶持资金金额;项目确定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确保在2020年10月前完成建设任务,并上报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材料;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会组织验收(第三方或专家)合格后予以拨付补助资金。